一、委托检验受理
1、 请检验委托方认真填写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(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可在网上直接下载)。
2、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填好后,可发送到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邮箱或者传真给我们.
3、 我们收到您的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后,会立即根据申请单的要求查阅、核算检验费用,并把所需检验样品的规格、数量要求信息反馈给您。
4、 如您对反馈信息无异议,请按照要求将所委托的样品寄送到我中心,检验费用汇至中心账号。
二、样品接收与退还
1、 由客户负责将所需样品通过邮局或物流公司寄送到我中心,寄送样品费用自理(如果样品到达前损坏,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)。
2、 中心收到样品后会及时通知您。
3、 检验完毕后,中心按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上的要求处理样品,如您需要退还样品,请务必填写清楚。
三、报告发送
1、 检验完毕后,按照《委托检验申请单》上的要求,将出具的检验报告寄送给客户。
2、 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网上查询检验是否已完成,报告是否寄出。
3、 需要用特快专递寄送报告,需加付邮寄费20元。
4、 如客户未收到报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四、异议申诉
1、 如客户对我中心的服务质量,包括人员、环境条件、检验方法、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检验报告和结论有异议时,可提出异议。
2、 从网上下载《异议登记表》,并按照要求填写,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加盖公章。
3、 将该表传真或发至我中心电子邮箱,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,我们收到异议后会及时与您联系。
4、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,应在15日内提出。
五、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 邮编:450004
电话:0371-63318980 63318990 传真:0371-66370820
投诉电话:0371-63318988
E-mail: zhaoyy@cdmqi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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